菲丽达自然是想起来这段往事,在学校里的琳达就是身手实在厉害,又不是学霸人物,还长得是平平,自然是没有人太过针对她。

  那么她自然是不敢和凌霄硬杠,只能是在暗中骂那些醉*就是一群没用的废物,根本就无法对琳达造成什么伤害。

  她看错了他们,高估了那些笨蛋的实力,好在是她在众人面前一直是保持着一种假象,没有想着起哄。

  她在外面是一直表现的是个傻大姐,还比较爱钱,就是不想让其他人知道她是有心机的人。

  这是她的策略,她很明白生存的要素,在很多时候女人在外面不要表现的太过精明。

  太过精明的女子往往不会得到男人的怜爱,看上去不怎么有心计的女人招人喜欢。

  当然像她一样憨直不解风情的女人就是傻子,不会利用自己的先天上的优点。

  一张熟悉面庞浮现在她的脑海里,却让她感觉想要唾弃一把,真的是傻。

  死活要离开那个男人身边也不要些钱财保身,蠢得要死!

  害得她这么多年来一直是过的那种苦日子。

  有钱人的日子真的是太向往了。

  她最怕的是没有钱花。

  这一张脸是她吃饭的家伙要保养好。

  想到这里她啪啪啪在脸上用手轻拍着保养品。

  做完保养后,她看看镜子眨眨眼,里面的她也是眨眼。

  因为刚才在意肌肤细嫩的缘故才会感觉自己长得是一点也不好看。

  但现在一看,这张脸长得真不错,轮廓分明,还有大大的蓝色眼睛,属于典型的金发碧眼。

  菲丽达脑海里浮现出来琳达的样子,纵然她的皮肤长得好,一双手长得好,但脸蛋长得是太平常。真的是太好了!这一点上她是占上风的。

  要是她长成一张祸水脸的话,她都会想办法杀了琳达。说起来她比琳达还小一岁,但看起来比琳达还要大,想想就让她从心里讨厌琳达。

  菲丽达离开镜子,朝着自己床铺走去,她想起来一件事:今天就没有机会拍凌霄的那双手。

  要是托马斯知道只怕是不会喜欢的,那么有可能导致她的计谋完蛋。

  那么该怎么办?她是心里有些着急的,这个琳达太可恶了。

  一想到有可能导致她的计划无法成功,她很着急。

  等等,她想起来,她曾经拍过一张照片。

  照片里就是一只美丽的手。

  那是她在无意中拍下来的照片。

  当时她就扔在一边,现在想起来最适合。

  想到这里,菲丽达就飞速把自己的手机找出来。

  在找寻时照片时她有些担心自己手快把照片删了。

  即使记着没有删,但还是感觉到了有些不怎么安心。www.nkqrjj.com

  翻了好久,才找出来那张拍了快一年的那一张手的照片。

  拍照片时菲丽达刚刚进去酒馆不久,她和凌霄的关系还可以。

  只是后来彼此熟悉后才知道各自的性情,然后发现根本就不能成为好友。

  菲丽达仔细看着那一只手,依着她的想法也是感觉这只手很美,甚至有种想要摩挲一下的感觉。

  那么把这张照片交给托马斯一定会有用的,菲丽达看了一眼打着呼噜的男人。

  托马斯喜欢手这个毛病,菲丽达才不在意,他又不是她的丈夫。

  即使她看见他惦记着琳达是心里不高兴,恨不得琳达死掉。

  但她现在想清楚了,这是一种独占欲,而不是所谓的爱。

  另外她的心里有恨,为什么看到很多人的活得这么好?

  而她却只能是主要穿的是地摊货,差别太大。

  拢拢身上的衣服,她垂下眼皮看了一眼。

  睡衣穿过几次,这也太寒酸了点。

  可这是她弄到的名牌货。

  要是扔掉的话只能是穿地摊货。

  可那些名媛们穿着的顶尖名牌衣服。

  都只穿一次就不会再穿,是一次性的奢华用品。

  顶尖名牌的衣服是不可以机洗,也不可以手洗、干洗。

  当她知道这个信息是满脸的懵懂,机洗、手洗、干洗都不行,怎么洗?

  后来有人就特意咨询了一把,才是知道所谓的名牌是不需要洗的,用完就可以扔掉。

  噗!在她知道这个信息后差点被呕的喷出来心头血,这是要花大钱才能买到的名牌衣物。

  她狠狠磨牙一番,明明都是人,那些有钱人的衣服是穿一次就直接扔了,而没钱人地摊货也是穿很久。

  这两者之间的差距也太大了点吧!这不由的让她想起来自己的事情,能搞到一件名牌是心花怒放,恨不得那一季多穿几次那件名牌衣服,显示一下自己有钱,可以穿名牌在身。

  为此她是洋洋得意的,以为她成为有钱人这个行列中一员,但从名牌衣服是否需要洗这个问题出来后,她才知道之前的自己是多么的肤浅,根本没有真的明白富人是怎么活的。

  想想就呕的不行,明明是想要显示自己有钱,可真的面对有钱人后,才发现自己行为反而是显得十分没钱。聚聚小说

  那种名牌衣服多穿好几次的情况,根本就是属于打肿脸充胖子的行为,感觉是十分的羞愧。

  偏偏之前的她一直是洋洋得意不自知,在不少同学面前一个劲的显摆,想想就有些抓狂。

  好在是毕业后就见不到那些家伙,时间久了大家也会渐渐忘记曾经的一切事情。

  而那种穿了一次名牌衣服就不要的人,应该也不会知道这段黑历史。

  以后要是遇到后一定要小心谨慎,家庭环境什么都比她好的人。

  想要弄死她,就如同碾死一只蚂蚁一样容易,

  她自然是不敢从心里恨上那些名媛。

  因为差距太大的缘故。

  她和她们之间的等级差距太大。

  要是得罪那些人,即使心里恨也不可以。

  因为一个不小心露出意思,就会成死的不能再死。

  只是心高气傲的她,心里有股气总是要找个地方发泄出来。

  偏偏也没有地方可以发泄,小镇上的人彼此都是知道对方的底细。

  而且她还要捞些外快,在很多时候只能是忍着气,最终她就把怒气发泄在想象中凌霄身上。

  要知道小镇里年纪相仿的女孩,也就是凌霄和菲丽达两个人,一直一前一后的上学,还在一个地方打工。

  两个人还分别是差了一年的时间毕业,但一个上了大学,一个却没有考上,就此离开学校。

  她们两个人之间渐渐出现差距,毕竟两者文凭上会出现一些差距。

  如果凌霄在大学几年的时间里学的更好,说不定会更进一步。

  但菲丽达自视奇高,觉得自己的将来不会次于凌霄。

  可在一次次打脸后才发现她比想象中厉害。

  而不是她可以随意欺压的一个人。

  这怎么不令她心里极度不爽。

  在菲丽达所有的一切不满积蓄起来后。

  怒火自然是高涨,恨不得凌霄会立马倒霉。

  但凌霄一直活得还不错,就算是有些小问题很快就度过。

  而且菲丽达更加生气的是,在小镇人心里两个人的风评是不一样的。

  在小镇里的眼里,凌霄属于那种风评好的,和她比菲丽达则是比较差的。

  对此菲丽达心里是带着一团火,那些女的不就是看不得自己男人给她小费吗?

  又不是她伸手讨钱,而是那些男人自动送上门的,菲丽达从来就没有感觉自己有什么错。

  她的思绪再一次转到自己的妈妈身上,要是她知道情况后说不定十分生气,只怕她会希望琳达是她的女儿。

  想到这里菲丽达的目光变得很是漠然,那个女人也就是她的亲妈一直和她的想法不一样,她希望自己女儿老老实实地待在小镇里。

  因为小镇属于比较安静的小地方,这里的人心眼比较少,就是有些矛盾也不是什么大事,说说就过去了。

  菲丽达非常不爱听她的话,凭什么她这个美人就在这个小镇里住着?只有蠢货留在小镇里。

  好在当妈的为了挣钱,去了远处的大都市里做护工,基本上很少回家,根本顾不上女儿。

  每一次回来母女相见后说几句话后,两个人都是很不高兴,最后是不欢而散。

  菲丽达看着母亲很不高兴,是因为当妈的为了挣钱,常常是把扔在家里。

  甚至很长一段时间让她一个人在家里待着,为此她吃过不少苦头。

  这么时间久了,在心里没有什么更多的情感。

  她从心里不怎么喜欢亲妈的指教。

  而菲丽达的妈妈也是很无奈。

  她是未婚先孕生下孩子。

  为了养活这个孩子到处打零工。

  等到孩子大点后,需要的花费更多。

  她不得不去做更加能够挣钱的工作,比如说护工。

  这导致她和女儿团聚的日子更少,可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因为她没有什么本事,不会用别的方法挣钱,除非是去挣皮肉钱。

  那种来钱快,但要是病倒了,也是要花费不少钱财,她感觉护工更加适合。

  只是母女之间的感情变得十分薄弱,她自认为把自己能够拥有的一切都给予孩子。

  但菲丽达却觉得,从一开始就不要生下她,生下她又没有给她好生活,那么还有什么用?

  而且这些年来每一次她需要妈妈时她都不会在,现在的她根本就不要一个母亲对她指手画脚。

  每一次母女相见都是吵一架收场,但那个中年妇人还是每个月都会寄上一笔钱来,算是给女儿的花销。

  菲丽达钱是收着的,但从心里感觉这是她应该得到的。同时还觉得亲妈很蠢,当时曾有人想要金屋藏娇的,结果她是根本不乐意。

  在她看来就应该趁着那个男人惦记着亲妈时,多捞点钱防身,说不定会过上更好的日子,而不是现在变成一个丑陋的中年女人。

  菲丽达早就发现自己和妈妈不是一样的人,她的心早就变得十分冰冷,一切人和事对她来说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她怎么爬到高处成为人上人,所有的人在她眼里只有一个作用:能不能成为她的助力?

  就如同她现在做的事情一样,至于这个照片也算是一个好的机会,那么一定要买个好价钱。

  她把自己的手机收好,盘算着该怎么捞到最大的利润,听着呼噜声也是十分的悦耳。

  就在她准备睡觉时猛地想起来一件事,就把手伸向了托马斯的那个手机。

  她早就知道想要了解一个人,最好的办法是看对方私底下的样子。

  比如说日记什么的,当然现在的人一般写日记的减少。

  那么最好是看他的手机里的东西有什么。

  她想要看看托马斯的社交情况。

  最好的办法就是偷看手机。

  之前她根本就没有机会看一眼。

  现在机会来了,手机的主人正在呼呼大睡中。

  菲丽达看看托马斯,懊恼自己早先没有想起来,浪费了不少时间。

  想到这里,她恨不得打自己几个耳光,不过她没有再想下去,而是去抓托马斯的手机。

  同时她还很是小心地瞟了一眼另一个人,发现他在呼呼大睡中。

  她在抓起手机后发现需要指纹开锁,这操作正常。

  她想了一下有了主意,偷偷探出头。

  小心翼翼把手机伸过去。

  但很快就停顿下来。

  因为想起来对方是左撇子。

  她记得托马斯一般使用的是左手食指。

  回想了一下,决定还是不要冒险,就用左手的食指。

  她的时间不多,谁知道这位什么时候醒?为此她探出身体,去抓对方的食指。

  在解开开机键时她抽眼看了一下托马斯,差点把她吓晕,因为他的眼睛张开了一下。

  菲丽达差点把手机扔到一边,张开嘴巴刚要说什么,就见那个男人竟然闭上眼睛再一次睡着。

  她回过神来,就感觉自己的心脏是在砰砰直跳,过了一会有些腿软的她猛地注意到手机屏的颜色要暗淡下来,就赶紧点了一下手机屏。

  心脏还在剧烈跳动的她,看着手机上各个APP,快速地扫了一眼,就把注意力集中在一个APP上。

  那是一个社交软件,颇受大众的喜欢,而她想要的就是这里面的东西,她点进去。

  最终发现了一个叫吾爱的社交集合,她点进去才知道是一个恋手癖的集合。

  里面的人都是或轻或重的爱好者,他们发出来自己认为好的手。

  菲丽达就拿出来自己的手机,拍出来不少好东西。

  如果托马斯走时不愿意带着她走,呵!

  有了这些东西,她就不怕了。

  翻了一遍后,她看着上面的图。

  她有种想要把那张的照片发上去的冲动。

  但转念一想,这不是她的手机,自然是不能干。 张阿伟嘿嘿笑道,明明很欠揍的表情却还要努力装做一本正经,丝毫不介意陈牧的鄙视。

酒馆内灯火昏暗。

坐在对面的陈牧,此时却是一副精神恍惚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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